陈志超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志超律师,先后获得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开始正式执业;一直以来致力于争议解决(诉讼/仲裁),在银行金融、融资租赁、信托、保理、公司商事、资本市场和房地产等领域拥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在商业谈判、调解、诉讼、仲裁、强制执行、破产、清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在金融领域,陈志超律师服务客户包括银行、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及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以及各类公司。

陈志超律师严于律己,非常重视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研究及团队专业化建设,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追求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全面地法律服务。从业十年以来,代理客户处理纠纷数百件,为客户申张权利、挽回损失,受到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学习课程
业务领域

争议解决(诉讼/仲裁)银行金融、融资租赁、信托、保理、公司商事、资本市场和房地产等

工作经历

2020至今,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9-2020,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7-201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2017,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办案件

1.代理某外资投资公司与合资方、标的公司之间的强制解散/强制清算案;

2.代理某国有公司与合资方之间的公司盈余分配,由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3.代理某工业气体公司与用气方公司之间的供用气合同纠纷,由某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涉案标的9.6亿元; 

4.代理某国有公司与德国某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由某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 

5.代理某外资银行与某国有公司之间的保理合同纠纷,由某高级人民法院定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争议标的约为2亿元; 

6.代理某股份制银行与某省国有公司之间的票据纠纷,由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争议标的为8000万元; 

7.代理某国有银行与某汽车配件集团及关联公司的金融借款纠纷,本案标的逾8.5亿元;涉及15个债务人,涉及上海、安徽蚌埠、北京、吉林长春、辽宁沈阳5个省市多级法院;衍生10个诉讼程序、10个强制执行程序、7个破产程序; 

8.代理某金融租赁公司与新疆某公司及股东浙江某集团公司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标的约1亿元;涉及5个债务人,涉及上海、新疆、浙江3个省市,涉及4个法院,衍生2个诉讼程序、1个强制执行程序、3个破产程序; 

9.代理某金融租赁公司与云南某集团及关联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标的约3.5亿元,涉及6个债务人,涉及上海、云南2省市4个法院,衍生4个诉讼程序、3个强制执行程序、1个执行异议程序、4个破产程序。

教育背景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

华东政法大学学士